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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中国法官敲法槌动画图片 中国的法官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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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法庭法官敲的那个“锤”叫什么?

一锤定论。评书上经常称之谓《惊堂木》。

现在人们说它是《法槌》。

代表法官及法庭的威严及威信。

法院法官大人那的锤子叫什么锤

那个木头槌子叫法槌,是法院司法礼仪的一个组成部分。法槌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底座,一部分是法槌,分别重1500和500克。底座是18厘米的正方形,高度为3厘米,底座的四角镶嵌着蝙蝠形的白色铜花,十分精美。一个用铜丝围成的8厘米见方的正方形镶嵌在底座的中间,它的总长度是26厘米,槌部高3厘米,直径4.5厘米,槌部两端呈对称的半圆形,中间的圆柱形上用黄色的铜片包着,铜片上面刻着法槌所属的法院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最早由厦门市思明区法院使用法槌,后推而广之。最高法院专门发了一个《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规范如何使用法槌,可以看看:

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就人民法院法槌使用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案件时使用法槌。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时,由审判长使用法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由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法槌: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

(三)宣布判决、裁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法槌:

(一)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

(二)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

(三)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法槌应当放置在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的法台前方。

第五条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的程序如下:

(一)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二)宣布休庭、闭庭时,先宣布休庭、闭庭,后敲击法槌;

(三)宣布判决、裁定时,先宣布判决、裁定,后敲击法槌;

(四)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

第六条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仍继续其行为的,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可以分别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法槌由最高人民法院监制。

第八条 本规定(试行)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审判官打官司时敲的东西是什么?

法槌或者法锤!它象征公平正义,展示法官职业定位,树立司法的权威,维护法庭的庄严秩序。

法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维护法庭秩序的需要。对于体现公正审理案件至关重要。法官在主持庭审过程中,如何行使自身的权力?如何提醒当事人按照法律和规则行使诉讼权利?这不仅仅关系到法官的自身形象,也关系到国家的司法形象,体现了司法文明和进步。使用法槌主持庭审,既能恰当有效地提醒人们注意保持庄严的庭审秩序,又显示出相当的亲和力。总的来看,法袍和法槌的使用,在激发法官的神圣感、约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以及培养旁听者的法律意识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法槌的设计与制作是大有讲究的:法槌的材质一般选用花梨木,由民间雕刻家手工精雕而成;槌体的上端刻一个独角兽头,乃是古代陶治狱所用“性知人有罪,助狱为验”的神兽;槌柄刻有麦穗与齿轮,说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底部的圆形与方形底座,则暗喻“方圆结合,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

法槌由主审法官使用,通常在开庭前和庭审结束后各敲一下。

法庭上法官敲的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槌

最高人民法院法槌使用的操作程序为:法庭开庭或继续开庭,先敲槌后宣布;休庭或闭庭,先宣布后敲槌;判决或裁定,也是先宣布后敲槌。我国法槌的设计与制作是大有讲究的:法槌的材质要选用花梨木,由民间雕刻家手工精雕而成;槌体的上端刻一个独角兽头,乃是古代陶治狱所用“性知人有罪,助狱为验”的神兽;底部的圆形与方形底座,则暗喻“方圆结合,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槌柄刻有麦穗与齿轮,说明“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槌由主审法官使用,通常只敲一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法官手里为什么要拿个锤子,它代表什么,有什么意义?

法锤”也叫“法槌”,代表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体现了司法公正、文明审判。

法槌在中国并非舶来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开始使用惊堂木,这可以被视为法槌的雏形。据《国语·越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

一直到民国初年,法院的法官使用的依然是惊堂木,借鉴西方国家在法庭中使用的法槌,我国于2002年6月1日,提出了“全国人民法院都使用法槌”的新举措,以维护法庭秩序、体现法律尊严、控制庭审节奏。

扩展资料:

我国的法槌外形厚实,顶部镶嵌有象征公平正义的天平图案的铜片,法槌的手柄部分雕刻有麦穗和齿轮,寓示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此外,槌头上镶嵌的铜片上将根据不同民族地区使用不同的民族文字。

法槌的底座用一整块方木制成。方形底座与圆形槌体暗喻方圆结合,即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法槌”虽然是从古代“惊堂木”引伸、脱胎而来,有其继承与创新关系,又具备现代的民主特色。古代“惊堂木”时代,审案官吏是主体,当事人是审讯对象,往往容易给人产生恐惧感。

现代“法槌”时代,当事人是主体,法官是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槌”是公正的象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锤

请问法院法官大人那的锤子叫什么锤啊?

法官手里拿的木槌名为“法槌”。

法槌作用与中国古代审案时用的惊堂木类似。在法庭上无论审判桌后面有几个法官或陪审员,有资格手中执有法槌的只有主审法官一人。

最高人民法院法槌使用的操作程序为:法庭开庭或继续开庭,先敲槌后宣布;休庭或闭庭,先宣布后敲槌;判决或裁定,也是先宣布后敲槌。

主审法官一般在这几种情况下敲击法槌:

1、宣布开庭;

2、宣布休庭;

3、宣读判决或裁决;

4、庭上出现骚动;

5、案件审理参与者(当事人、律师、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

扩展资料:

我国最早使用法槌的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1年9月14日,思明区法院院长陈国猛敲响我国大陆法院庭审第一槌。2002年6月1日,《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开始施行,从此,法槌成为法庭审判不可或缺的道具之一。

该规定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中使用法槌的不同阶段及程序:审判长在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时,先宣布休庭、闭庭以及判决、裁定,后再敲击法槌。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法槌敲响后,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立即停止发言、喧哗或其他有碍庭审进程的行为,否则将按照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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