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汇资讯台
娱乐汇资讯台

文旅部拟禁止演员假唱_文旅部禁止歌曲

娱乐汇60

文旅部拟要求: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什么样的行为就算假唱?

每当我们观看精彩纷呈的晚会时,我们都会产生一种特别奇怪的想法,那就是部分明星存在着假唱的嫌疑。并不是因为整场晚会的精彩程度不够完美,而是因为假唱的迹象太过明显。

文旅部拟定了新的要求,并且要求各位演员不得假唱。事实上,我们可以将假唱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形式就是歌手在舞台上对口型,当歌手拥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大部分歌手都害怕出现失误,对口型可以使歌手获得最完美的保护色。第二种形式就是歌手通过预录展现不同程度的假唱,这种形式下的歌手会充满喘气的声音,更加真实一些。

假唱影响观众的观看,并且有一些不尊重观众

我曾经追过欧美乐坛的一位歌手,并且了解到欧美乐坛的各位歌手对假唱的态度。大部分歌手都不会选择假唱,甚至有些歌手纷纷表示自己在演唱会期间绝对不会假唱,因为假唱是一种不尊重观众的行为。事实上,对于唱跳歌手来说,保持舞蹈动作的标准以及音准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他们需要经过大量的训练和学习。大部分唱跳歌手为了保证表演的完整性,避免出现车祸现场,许多唱跳歌手都会存在着一定的假唱。

对口型和提前录制好音频是两种不同方式的假唱

韩国娱乐圈中的大部分明星都属于唱跳歌手,他们不仅要保持舞台的呈现效果,他们还要保持在激烈的舞蹈动作下,唱歌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事实上,这是一件特别难以完成的事情,更何况韩国的歌手早已经经过5年的训练。大部分公司为了保证歌手的舞台呈现效果,公司会采取提前录制好音频的方式,从而使假唱看起来更加真实。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经纪公司已经和导购舞台的导演进行了商量,经纪公司把准备好的音乐流到各大平台的打歌现场,从而达到吃CD的效果。

总的来说,假唱是一件不值得被认可的事情,虽然有些粉丝认为偶像拥有者特别大的影响力,他们为了达到更好的舞台效果,假唱也是一件容易被人接受的事情。但是假唱并不会提高爱豆的舞台效果,甚至有些明星在假唱过程中仍然出现特别多的失误,反而使观众产生一种歌手不尊重自己的心情,失望大于期待。

文旅部拟规定:经纪人不得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你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限制了假唱的艺人,可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经纪人不能提供假唱条件,还有举办方、协办方、艺人本身。没有确切的惩罚,这些艺人就会继续这样做。只能说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会震慑到一些人,能不能真正杜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1、经纪人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

文旅部拟规定,相关经纪人不得为艺人假唱和假演奏提供条件。这个规定出现后,得到了大多数网友的支持,毕竟自己花钱买门票,不是为了听系统播放。不过也有人进行质疑,那就是规定只限制了经纪人员,并没有其他方面的约束。就算经纪人不操作,艺人本身、举办方也有可能提供条件。并没有在本质上,限制假唱和假演奏的行为。

2、两大问题

出现艺人假唱的情况,往往是两大问题导致的,一是艺人本身能力不过关,现在到处都是选秀节目,有颜值就能走红。担心在粉丝面前露怯,自然不敢真唱;二是举办方或者相关节目,为了流量不择手段,明明是演员却让他们表演唱歌。这一点从各大电视台的晚会就能看出,就连春晚也不例外,实力歌手越来越少,流量明星层出不穷。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假唱可能会一直存在。

3、规定会产生正面影响

虽然规定不是很全面,但是它可以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表面上规定是约束经纪人,其实是对艺人的一种提醒,以后再假唱被发现,人们就会把规定搬出来。平常假唱和违背文旅部规定,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可以理解为敲山震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假唱、假演奏的存在。不过文旅部只是拟规定,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最终规定会变成什么样子,还要看官方发布的内容。

文旅部拟规定:经纪人不得为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假唱会被如何处罚?

根据文旅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修订,明确提到了经纪人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如果有违反法规的行为,将会有如下惩罚。

第十九条 演出经纪人员在从业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文化和旅游部撤销其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相应法规的修订,也是为了肃清我国的文艺环境,让有实力的歌手,演员为大家奉上好的精神食粮。我们都知道,这些年来娱乐圈乱象重生,多少青少年梦想着进入娱乐圈,只为了高昂的回报。艺术活动本应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精神砥柱,却在这些年变成了资本挣钱的平台,在金钱的腐蚀下,我们的艺术环境也变得越来越不好。

没有好的作品,受到最大影响的当然是我们的青少年。很多被经纪公司捧出来的明星,没有什么本事,也能站在舞台上表演。不会唱歌也没有关系,只要站在台上对口型也照样能够割韭菜。

很多有实力的歌星演员,怎么也抵不上有流量的人气明星。这种乱象,终于在这次“清朗行动”中被整治。

这一次文旅部修订的《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也从艺人的管理上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以制约的方式来避免这些明星们投机取巧。很多人都热烈追崇的娱乐市场,如今也被重视起来,这样一来,中国的演出市场也终将会换来一个比较公平的环境。

我相信,有了法律的制约,经纪人在为艺人选择演出活动的时候,只要他们还想珍惜这份工作,就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帮助演员在舞台上进行假唱。而且有这样严重的惩罚措施,相信一定能够制约很大一部人。而在处理一些违反规定的人时,也不再是道德上的谴责,在法律上也是有相应的规定来处罚的。

文旅部拟规定:演出经纪人员不得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11月18日,文化和 旅游 部发布关于《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称,为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演出经纪行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健康 有序发展,文化和 旅游 部对《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向 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指出,演出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二)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

(四)隐瞒、伪造与演出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

(五)对演出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全文如下:

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演出经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演出经纪行为,促进演出市场繁荣 健康 有序发展,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职业资格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人员,是指个体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机构中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活动,包括演出组织、制作、营销,演出居间、代理、行纪,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活动。

个体演出经纪人执业范围仅限于演出居间、代理活动。

第五条 文化和 旅游 部对全国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认定、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演出经纪人员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演出经纪机构等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和培训,提升演出经纪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七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自觉践行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和职业水平,自觉维护演出行业形象。

第八条 演出行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演出经纪人员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资格认定

第九条 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文化和 旅游 部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试,并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各地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负责保障本辖区考试工作的有序实施。

第十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报名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一)因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试秩序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2年的;

(二)因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被撤销演出经纪人员资格未满5年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第十二条 文化和 旅游 部于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合格分数线。

第十三条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由文化和 旅游 部核发,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

第十四条 文化和 旅游 部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平台领取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后3个月内通过平台进行信息更新。

第三章执业规范

第十五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演出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从业;

(二)出租、出借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三)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

(四)隐瞒、伪造与演出经纪业务有关的重要事项;

(五)对演出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六)为演员假唱、假演奏提供条件;

(七)其他扰乱演出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十七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在演出经纪活动中保障演员合法权益,提醒和督促演员严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 社会 形象。

第十八条 演出经纪人员应当定期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规定由文化和 旅游 部另行制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演出经纪人员在从业活动中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报文化和 旅游 部撤销其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文化和 旅游 部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文化和 旅游 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信用监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文化和 旅游 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12〕48号)同时废止。

标签:#文旅部拟禁止演员假唱